初生嬰兒臀部、骶骨位置附近,淺藍、淺黑、淺灰色的斑痕,醫學稱之為胎記、母斑、胎痣、色素斑。以全世界計算,大約有十分之一初生嬰兒有這種情況,黑人較少有,白人次之,黃種人最普遍。
人類學家研究發現,胚胎在4至5個月,若局部真皮層有較多的色素細胞積聚,就可能形成色素斑,這些色素斑通常在出生幾個月後開始逐漸減褪,絕大多數在兩年內完全消失,但也有永久留存的。過往,在人類學家未作出上述定論前,西方古老傳說認為,前生出殯時,親人哭泣的眼淚滴在遺體臉上,今生臉上就會有胎記。
但這種說法被亞洲的黃種人推翻,因為黃種人的胎記絕大多數都生在臀部或腰骶間,相信應該沒有人會將眼淚滴到先人臀部上吧?胎記成因,在中國的傳說中,是人在轉世投胎前被地府官員一腳踢在屁股上,以致留下胎記。不過,無論怎樣說,類似的傳說在今時今日都不太可信。
永久留存的胎記,若在較隱蔽的位置,面積又不太大,那就可以不理,更可當作母親給自己留下的一件紀念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