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成為新聞人物的那位「家暴之星」,除了被踢爆暗交小三,還遭記者揭露常在facebook分享《聖經》及講見證。我不是基督徒,不太清楚那位先生有何見證。前天卻很偶然地,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,是由某位畢業於神學院的教徒撰寫,主題是《從周永恒事件反思「名人布道」》。
容我在此節錄其中一段:「我認為教會在布道會中去找『名人』來作『見證』其實是一個不負責任的做法。因為,對於這位『名人』,一所地方教會很大可能對他/她其實並不認識:不知道他的成長背景,不知道他的信主經歷,不知道他的信仰生命,甚至不知道他的教會生活、生命品格等等……」
真是一言中的,完全擊中了現今很多宗教 ── 不限於基督教 ── 以名人效應招徠信徒的痛處。
實情是,不少「偽人」的所謂信仰與見證,都是一場戲,「偽人」習慣了飾演不同忠奸角色,由一個舞台跑到另一個平台,只為了爭取更多的觀眾認同;另一實況是,不少宗教的各式各樣聚會,也是在渾水摸魚,找幾個有名氣的人充撐場面,儼如減肥廣告聘請代言人,吸引了群眾眼球,卻把宗教尊嚴置於刀刃上。一旦「偽人」行差踏錯,見證都淪為笑柄。
這種現象,大家有眼見。可惜教徒都常以「愛」的態度來看待犯錯的人,待其悔過和站起來,再讓其踏上台板當見證明星。阿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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