鍾氏兄弟有一新歌叫《瑪門》,頗有警世意味,發人深省。
此二字來自《聖經》,耶穌說:「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,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,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「瑪門」,即是「財利」。
香港人最現實,常言:「有錢不是萬能,但無錢就萬萬不能。」不少父母不惜工本,悉心培育孩子,就是為了他們將來能賺錢;說應該教孩子美德,父母可能反問:「學這些能搵食嗎?」
《聖經》沒有說錢財是邪惡,但卻提醒我們,財富往往是進天國的攔阻,例如少年人問耶穌如何上天堂?耶穌要他放棄所有財產,少年人便「憂憂愁愁的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」
當錢財放在人生的首位時,我們便會免不了因錢財而不惜一切,甚至不擇手段。
當今很多的人禍,原因都是錢:國家為了爭土地、爭資源而大動干戈,到頭來就是「錢作怪」;國際集團賣過期和發霉食物,當然又是因為錢;少女為了有富可炫,不惜賣身賣人格。
因為一個「錢」字,有人行賄受賄,有人謀殺親人,有人妄顧別人的安危;豆腐渣、毒食物、賣毒品、走軍火,統統都是因為利字當頭。錢不惡,但錢可令人心變得醜惡,難怪耶穌說:「駱駝穿過針的眼,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。」
耶穌不是要我們放棄金錢,只是不可看錢大於一切,尤其是高於真理和愛。
可悲的是,這個城市只教我們歌頌「瑪門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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