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所從事的行業,有一點關於傳訊,有一點關於創意,有一點關於文字,請人時特別容易,也特別難。
就算同類型公司於聘請新人時列出多項要求,希望新聘回來的員工大學畢業,中文英文會計廣告學市場學心理學彈琴跳舞「Un」腳十八般武藝皆精,但我們公司基本上就沒甚麼特別要求的,工作上沒需要用上甚麼專業技能與知識,也就不能要求對方出示哈佛大學建築工程與泥水美術證書。
每次請人,我看的都比較簡單,人品好就足夠了。
所謂的人品好,又可被形容為對自己有要求。
一個人對自己有要求,除了不會亂拋垃圾、在電影院不會騷擾別人、搭港鐵不會攬住條柱之外,也自然而生得到勤力、富責任心、判斷準確……等優點。
相反,一個人要是對自己沒有要求,就算他碩士畢業、證書一大籮、擁有亮麗可觀的技能都好,最後也會落得經常偷懶、推卸責任、做事求其等等的致命缺點。
尤其聘請一些跟創意無關的職位時,人品好就成為我請人時判斷的唯一標準。
「請人要請人品好」這道理,不是我自己想出來的,而是我從前的一位上司於當年我開始聘請下屬時告誡我的,那時他沒有多加解釋,我就不知為何有這樣的說法。
後來當我接觸不同類型同事的次數愈多,就愈得到教訓。有些人條件不夠好,可人品很好,往後在公司大放異彩;有些人條件甚高,可對自己無甚要求,往後就落得黯然離去的下場。
問題是,如何才能請到人品好的人?明天再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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