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有年輕人問:「我想當作家/導演/ DJ,應該如何?」我必定反問:「你的第一部作品呢?」
創作要有火,這道火在年輕時燒得最猛烈。中四那年,當所有同學都忙於應付會考時,我卻常常埋頭苦幹,寫我第一個長篇故事。不記得構思從何而來,只記得靈感一到,便猶如觸電般,渾身是勁,然後急不及待的馬上把湧出來的點子寫在紙上。
我不是好學生,同學們聚精會神上課,我則在課本下放了一張張的原稿紙,老師一邊講,我裝作專心地抄筆記,其實就是在寫小說。有時突然想通了某一幕,便情不自禁地笑了出來,老師看着我,一臉疑惑,為何聽化學理論也會發笑?這就是心裏的那道火。
火燒得快,但亦容易熄滅,能不能完成你的作品,便要考耐力,也考你肯花多少時間去雕琢。那時,我每天都把握時間寫,也足足寫了半年,經過無數次的翻來覆去,才完成那長達100頁原稿紙的小說。
林夕寫得真好:「張愛玲說,成名要趁早,文藝也要趁早……趁年輕時還有條件,快快做些慢慢來的工夫。」有火便要馬上行動,但過程可能很漫長,就像煲湯,頭15分鐘要用猛火滾,跟着用細火慢慢熬,花上好幾小時,才能弄出一碗夠火候的老火湯。
對,要完成一部好作品,衝動和時間也不可少,只是衝動可以常常有,但時間不是永遠掌握在我們手中。人愈大,包袱愈多,這些包袱會慢慢奪去我們的時間。就像今天,真的很難想像如何能每天抽2、3小時去寫小說,即使有,內心也沒有當年那麼單純和專注。年輕最寶貴的本錢不是精力,而是對自己的時間有話事權。將時間花在吃喝玩樂,還是花在追尋理想之上?就是你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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