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界五行:結婚戒指一錘定音

無論在中國還是外國,訂婚戒指都比結婚戒指早出現。民間傳說不算數,根據歷史記載,早在3世紀的《晉書》已這樣寫:「其俗娶婦,先以金同心指環為聘」。當然,那時的婚姻是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不可能由準新郎親手把訂婚戒指戴在準新娘手上。金指環只有和其他聘禮一起,由媒婆交到女家。

到了唐代,民風漸開,男女私定終身時有所聞。有一書生名叫韋臬,他與女友話別,「遂為言約,少則五載,多則七年,取玉簫。因留玉指環一枚,并詩一首」。這玉指環說是定情或訂婚的信物都可以,但後來韋臬做了大官,迫於時勢,沒有依約娶這位青樓女子為妻。

可以肯定的是,結婚戒指在西方國家的出現,比中國早。為結婚戒指「一錘定音」的是羅馬教皇尼古拉一世,這位為羅馬教廷改革作出傑出貢獻的教皇,說了一句「戒指是結婚的證明」之後,歐洲文明國家的男士要娶老婆,結婚戒指必不可少。

至於現代婚禮,一對新人交換結婚戒指,最早見諸於歷史文獻的,是繆爾所著的《羅馬結婚戒指的起源》:「新郎把金戒指送給新娘,新娘則回贈鐵戒指」。

方向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