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宅到不得了。
近年連我最愛的看電影活動也放棄了,不是出外工作的話,絕大部分時間都是留在家中上網跟睡覺。
就連做運動——除了小時候喜歡打籃球之外,我不怎麼喜歡做運動,只是宅得太久,怕身體早衰,就勉為其難郁動一下──我也只會在家中進行。
幾年前買了架健身單車回家,幾百蚊貨仔,摺疊式的,既不浪費金錢又不佔地方,是我家中Best Buy之一。
那時每餐飯後總會坐上健身單車之上,一邊踩,一邊看看影碟或捽捽iPad,半小時很快便過去。這樣子的運動量,不知是否有效健身,但只是騙得了自己:(咳)我的生活很健康。
可事實證明,沒靈魂的東西終必以失敗告終。
我這樣一個對運動提不起興趣的人,對待此單車的態度就如年少時對待女朋友的態度一樣,一開始總是甜蜜得想跟她形影不離,後期就被歲月磨蝕到只會冷淡對待。
很久沒有再觸碰這架單車了,後來我甚至把它摺起收好於雜物間中,讓它跟雜物們一起老死。又再後來,我又把它從塵堆中拿出來,準備把它轉送給別人。
有時我也會想起,年過30的人不多做運動,身體就會陸陸續續出現毛病了吧。
可沒辦法,我真是提不起勁來,有時真的有點自責,就安慰自己好了:我喜歡的Un腳,也算是另一種健身運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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