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星期在此寫了一篇名為《老馮物體有幾個》的專欄,內容是關於朋友的同事叫她幫他買個又重又大的鐵煲福袋回來。我覺得去旅行,順道幫朋友買些少東西回來,絕對不是問題,但有些好意思要你為他專程去買,還要是又大又重的東西,那就太過分了吧!文章一出,facebook朋友不但紛紛轉載以示同意,還告訴我出現在他身上更過分絕倫的「星級版」。
「就算你去到非洲,他都會諗到東西叫你替他買回來的。」這句就是朋友的開場白,真的那麼極級厲害?
叫朋友旅行時為自己買東西,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。去日本嗎?他就曾經要人替他購買3箱立體口罩,甚至20支牙膏回來。有次叫朋友代買10樽感冒藥,人家說沒錢購買,誰知還要給他罵:「連1,000蚊你都冇?唔係嘛?」
朋友遭殃,想不到就連朋友的親朋戚友也不放過。託朋友A一個住在北京讀書的舅父去買3箱紅棗零食寄返香港,託朋友B住在台灣的表妹買5斤花膠寄給他,託朋友C在新加坡工作的丈夫買10罐曲奇給他,但不可不提的是,那些朋友的親戚跟他是完全不相識的。不過,沒有最過分,只有更過分,他竟然叫將出發去美國的朋友D,替他帶20幾件郵購回來,但不合穿的內衣褲去退回。
3箱口罩、20支牙膏、10樽藥丸、3箱紅棗零食、5斤花膠、10罐曲奇,用量驚人吧?朋友答道:「他不是自己用,這些都是用來派給別人以交朋友用的。」這麼過分,竟有人繼續中伏?「有生意關係嘛,可以唔買咩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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