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癡白不癡:少年承諾的煩惱

我的兩位家姐可能以為我早已忘記了,可我並沒有,我只是一直不敢提起,我依然記得小時候曾經承諾過她們,給她們買一個住所。

哈哈哈,我大笑自己三聲,然後收起笑臉,跟大家說一下買樓這件令人想哭的事。

年少輕狂想買房,最後只夠買張床。

在香港想買樓,難度分比高台跳水向後翻騰三周半轉體一同抱膝入水零水花要高。假若我從小成長於中國,被不人道訓練10多年,無限翻騰至半死狀態下,我好歹也是個跳水高手;但在香港,任你勞碌一世,洗廁所洗足幾廿年,也是有可能買不到半個廁所。

好了我承認有些人努力工作又成功買樓,可是你不要忘記,他們大多只是儲夠首期然後向銀行借貸,然後再用以後不知存不存在的未來30多年豐盛人生來分期攤還欠款,如果自己只得十元八塊,要問朋友多借60元才夠錢買一張戲票,也算是夠錢去看電影的話,那我同意,他們都夠錢買樓。

還未談到,人們花下人生大部分未來錢所買回來的單位,卻總是小得連在平地翻滾三周半都有難度。

我知道我說的都在違反資本主義的思路,很多人都借錢買樓置富了,但我實在一不想賭博,二不想借錢,三不想花幾百萬買個不夠自己翻滾三周半的微單位,所以可預見的結果是,我很難有機會置業。

我很享受花錢租住所,住舊了又搬屋,所以其實也沒有置業的欲望,只是每當想到跟姊姊們的承諾,我又燃起一絲想買樓的希冀,努力工作之餘,更努力奢望樓市從超高位回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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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日曦•創作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