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繼續有網絡媒體博客史丹利一起與我對談。
史丹利:社交網站如facebook、Instagram的每一個Like代表了一種認同,代表有人注意你的動態。尤其是我這種在新媒體寫文的小毒男博客,寫文分別試過有1,600和5,200個Like,當時有種找到知音的感覺,爽翻天了。這些Like還有一種偵測「狗公」的功能。「狗公」者,愛看美女的血氣男子是也。但凡女子,不論美醜都愛自拍和大眾分享。受歡迎的自拍照自然多人Like,甚至有一班固定常客,這些常客就是「狗公」。發放這些自拍照的人可以按照Like的數字做定量統計,看看自己有多受歡迎,也可以看看有幾多位「狗公」可以入伍成為「觀音兵」。同時,這也是博弈遊戲,「狗公」也可互相得知競爭對手有誰,明爭暗鬥。我現在看美女貼圖也很怕不小心按錯Like。要是讓旁人知道自己Like了人家3年前的相片,多尷尬!
歐陽:對我來說,社交網站如facebook的「讚好」(Like)功能表示對文字或圖片的喜歡;又或者我認為某些言論值得支持,我也會按「讚好」,這點毫不出奇。可是,出奇的事往後就發生了。有時,我還會留意文字或圖片作者是誰,如果他經常對我「讚好」,我會禮尚往來,給他一個Like;對,我的Like有時會對人不對事的。後來,facebook發展到別人的回應也可以按Like的時候,我便多數會發「讚好」給我回應的人,目的就是多謝他們留言,至於其內容是甚麼,反而不太重要。我這個習慣,連網友都留意到,他們反問我好像甚麼都會讚好的。還有,當我不欲與他人討論時,我便向他一Like,表面上表示多謝他的言論,實際上表示討論終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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