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見關於才女前輩跟律師丈夫吵架的新聞,我再次肯定老妻少夫是不適合我的。相信前輩已做了很多養顏的工夫了,可是當我看見她和律師的合照,還是感到她年長很多,論外形而言,真的不是合襯的一對。
至於不論外形,夫妻之間的相處又融洽嗎?我想應該不!要不然廣大市民便不會看到相關的新聞了。
我是個很怕家事和私事外揚的人,有甚麼跟家人鬧不和的,便閉門跟家人解決好了,為甚麼要把家事外揚,令家人蒙羞?
尤其夫妻間的事,更是外人不能給予評論的。沒有人親眼看到他們在家中是如何相處的,為甚麼一個女人的丈夫會動粗對待她,我不明白,但估計懂得法律的律師,絕不會輕易以身試法吧!
更耐人尋味的,是前輩在訪問中爆出69歲的她跟54歲的他,已20多年沒有行房了,更形容她跟他的關係是有愛冇性,但她把這一切對外宣揚,又真的是愛他的表現嗎?
相信大部分女人都會跟我同樣,認為有愛才應該有性的,但有愛沒有性的,又真的能稱得上是夫妻關係,原來的愛還能長久保存下去嗎?
也許我這個單身女人,暫時還沒有資格評論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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