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恒我訴:為別人道歉

本周金句,首選菲律賓總統的一句:「根據菲律賓文化,我不會代別人過失道歉。」原來,語言「偽術」,也是一山還有一山高。

《聖經》記載不少偉人為他人承擔的事,例如所多瑪、蛾摩拉城的人惡貫滿盈,上帝準備滅絕這兩個地方的所有人,阿伯拉罕這位「唔關事的人」,竟在上帝前為他們求情:「將義人與惡人同殺、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,這斷不是你所行的!」

以色列人出埃及後,在曠野漂流,期間常作出叛逆上帝的事,例如鑄金牛犢來拜祭,令上帝大怒,要擊殺全族人。當時領袖摩西在山上下來,才知道自己的子民作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,便匆忙向上帝道歉和求情,上帝聽了,才「不把所說的禍降與他的百姓」。不可不提的,當然還有耶穌基督來到世上,無條件為「別人」贖罪受死。承擔,是一個領袖最基本的應有責任。

回到今時今日,一間公司的下層員工做錯事,動輒要公司老闆出來公開道歉;某某官員犯錯,也可能需由一國元首出來認錯。如果饅頭他日犯了甚麼錯,我定當第一時間站出來,為她的過犯致歉,因為她是我的女兒,她所做的事,我必然有責。如果世上人人也不願為事不關己的事而承擔,恐怕這個地球早已因自傷殘殺而毀滅了。

再退一萬步,如果一聲道歉可以令無數人釋懷,令受害者家屬從此可以安然地走他們的人生道路,又可止息未來無數爭端的話,何樂而不為?這個年代,太多個人主義,太鼓吹「企硬」,而太少為別人承擔和讓步。悲哀的是,就連一國元首也是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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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偉恒•導演及電台主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