豪筆起:研究生的教學經驗證明

研究生指修讀全日制哲學碩士(M.Phil.)及哲學博士(Ph.D.)的學生。他們在學期間需要在小組導修課(Tutorial)擔任導師(Tutor)的工作,幫助約10~20個本科生複習、深化大課(Lecture)時教授所教過的知識。這個導修學習對本科生來說相當重要,而導修的教學經驗對研究生來說相當寶貴,應該予以肯定,所以本文建議大學應該頒發教學經驗證明書給順利畢業的研究生。

研究生在學期間,除了擔任導師之外,還需幫助教授做研究助理,有時需要協辦研討會,接送海外學者等,為何需要特別把擔任導師的經驗抽出來以證書作肯定呢?就以哲學碩士為例,很多學院(例如文學院、理學院)的哲學碩士生畢業之後,會出來社會找中學教席,按照現時的情況,他們獲聘後,薪金依舊是學位教師的起薪點,跟剛剛大學畢業的本科生一樣;研究生經過2年碩士的寒窗苦讀,兼且經過教導大學生的歷練,薪金竟與大學生一樣,實在有點替他們不值。

研究生與大學生的教與學是在班房裏進行,整個學習有一套正式的語言來描述,例如,小組教學叫導修(Tutorial),研究生叫導師(Tutor),整個導修是認真、有規模的。雖然教導大學生跟教導中學生的經驗不盡相同,但基本的教學元素是一致的,例如把艱深的概念轉化為淺白用語、針對學生個別差異來授課、批改作業與考核、備課等等。另外,大學生很多時跟研究生都很熟稔,在學術上或人生上遇到問題,都會找研究生幫忙,而較少接觸高高在上的教授。

為研究生把這些珍貴的教學經驗記錄在證書上,反倒能夠提醒他們研究學問的目的其實是要傳授知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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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陽偉豪‧大學教書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