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不同人有不同觀點,但有些時候真的不明白為甚麼有些人總會在不適當的時間,做些不適當的事,說些不適當的話,總是令別人感到尷尬。
世事之多,除非是有文字記錄在憲法上的法例,否則其他在法律以外的事情,真的很難有錯與對之分。
如果個人做的事,後果都能夠自負的話,別人當然不能批評他的對與錯,但要是一個人做的事,後果會影響到別人的話,我想,在我決定是否做這件事之前,我會同時考慮別人的感受。可是,有些人卻會奇怪地認為,把朋友的事說成是件「沒所謂」的事,還要問當事人為甚麼這些事不能讓別人知道,便實在太奇怪了。
我不是個十分善解人意的人,但每當希望跟其他人分享別人的事時,也會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,才把事情說出,我相信這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基本尊重,但為甚麼有些人連這基本的事也不懂?
不懂尊重別人,是絕對沒有問題的,只要他不需要過群體的生活便可。可是,若希望成為圈子中的一分子,卻又不遵守圈子的規則,還要企圖把規則改變,這又算甚麼?我也不懂回答,但我唯一可以做的,便是對這些人「敬而遠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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