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趕時間,將車子泊在路邊,當時心中又急又慌,擔心會中「牛肉乾」,便不經思索地祈禱:「神呀,求你別讓我抄牌吧!」後來我忐忑:「這個要求是否有問題?」我明明是違例,如果只是祈禱兩聲,神便幫我「脫罪」,祂還算是公義的神嗎?正如有人明明不讀書,神卻因為他肯祈禱,而就此給他100分,這樣還有「天理」麼?
想起《聖經》使徒行傳中,保羅無故被屈入獄,但他仍能在獄中感恩唱詩讚美上帝,還感動了其他囚犯「也側耳而聽」。神迹就在這一刻來臨,監倉的門突然統統打開了,連囚犯的鎖鏈也都鬆開了。讀到這裏,大家可能會說:「上帝連那些犯法入獄的人也釋放了(除了保羅,因為他沒有犯法)。」亦可能會說:「有罪的也不用坐監,算甚麼公義?」
可是,再讀下去的話,便發現原來不是這回事。神迹令兩名獄卒膽戰心驚,他們擔心,假若囚犯都走了,他們一定會被上頭怪罪,而且其罪非輕,可能會誅連家人,於是兩人便想自刎。保羅馬上阻止他們,並說:「我們都在這裏。」「我們」是關鍵詞,即是說,所有囚犯都沒有逃走。神允許這樁神迹發生,目的不是要令囚犯「無端端唔使坐監」,而是要拯救獄卒及其家人。所以,我們不能以此例子來誤導別人或自己,上帝必定會令信靠祂的人脫離應有的懲罰。
上帝最後要不要我吃「牛肉乾」,自有祂的安排和心意。然而,想不用受罰,最好方法就是藉着禱告和信靠,按真理而行,而不是行差踏錯才求神來打救;想免食「牛肉乾」,最好的方法,當然就是不作違例泊車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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