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設,一個男人醉倒街頭而被洗劫,我勸喻他以後不應飲得太多,我會否被指摘為「限制男性生活自由」、「踐踏男性社會地位」嗎?
一句「所以我會勸喻年輕女士不應飲得太多」,令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成為全港女性眾矢之的。若事件對象是男性,結局會否不同?
黎局長話語一出,引起社會各界猛烈抨擊,「限制女性生活自由」、「踐踏女性社會地位」、「蔑視男女平等意識」、「鼓勵罪犯乘人之危」諸如此類的批評此起彼落,差點沒以其人之道,還治其人之身,勸喻笨拙官員不應說話太多。
我總覺得,疑點歸於被告,黎局長並非存心歧視女生。面對今年首季強姦案飆升,不少個案涉及受害者飲酒太多後出事,黎局長便提出一個自以為很邏輯性的勸喻,有點老竇教女的意味,也許出於一番好意,但這是21世紀現代社會,黎局長既不是朝廷父母官,香港女性亦不是唯唯諾諾的升斗市民。黎局長大可婉轉地說:「女性飲酒時要分外留神,不要讓自己陷入危險處境,使別人有機會乘虛而入。」
幸好,世態變化萬千,先有總督察涉嫌熊抱女示威者,後有行會成員傳聞欠債纍纍。相對於失職、失德、失信,黎局者的失言頓成雞毛蒜皮的事。今時今日當官員,是期待更衰的明天,只要等到其他人犯更大的錯,便可以甩身,耐性是打不死的最強優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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