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恒我訴:罪與罰

朋友升任校內的訓導老師,我不敢恭喜他:「這是眾所周知的『三煞位』,必然犯眾憎,天天被人詛咒,祝你好運!」他卻笑說:「我一點也不擔心,這個年代還怎會有罰死人的老師?」

筆者真的過時了,原來當今的學校,很少再以「紀律嚴明」見稱。想吸引學生,就要強調校方如何「積極鼓勵」學生,老師要和學生「搞好關係」,並要「細心呵護」。即使要懲罰,也要「就住就住」,不然家長會上門替其寶貝出頭;責罵要很「輕手」,不然會「傷害學童的自尊」。朋友說:「不會再有大動肝火、罵得你狗血淋頭的訓導老師了。」

如此教育方式會種出甚麼果子?筆者不敢妄下判斷。只想說,這個「用家主導」的年代,我們不斷要求獎賞和鼓勵,卻拒絕面對懲罰與責難。結果是,人變得更迷失、更脆弱。

《聖經》一向強調其「二元性」— 世界有善有惡,有平安喜樂,也有痛苦哀哭;有恩典和獎賞,亦有審判和懲罰。可惜不少教會只一味強調「返教會好開心,好多人關心你」,卻很少提到我們必須面對自己的過犯、認錯悔改、死後會有審判等,因為大家都不想聽到這些。於是,不少人每星期回到溫室「聯誼」一番,拿一點安慰,以為得救,生命的本質卻從來沒有改變,依然四處碰壁,然後說:「這個神幫不到我!」

《啟示錄》中有一金句:「看哪!我必快來,賞罰在我,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。」想起母校當年十分嚴明,我們就是因為怕「懲罰」,很多壞事便不敢再做。其實,做錯事要承受審判和懲罰,天經地義,只是當世代的人不願意面對和承認而已。一間只有賞無罰、不管不教的學校,怎會教出好學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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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偉恒•導演及電台主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