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學就業信箱:進修應認清志向

朱太讀友來信:

你好!數年前曾請教過校長,小女因高考未獲會計課程取錄,得校長指導,先完成大學課程,再參加1年大學會計課程,再考會計專業公開試,她現已完成一半考試及實習,1年半後應可成為會計師。

現在她想完成會計考試後,再取得一法律資格的認可,想請教校長,應如何安排?

答:

很高興令千金有志者事竟成,將成為會計師,相信做母親的,必定為她感到驕傲。

想成為一位專業律師,在一般情況下,要先持有法律學士學位,再攻讀PCLL(法律專業證書課程,譯名在不同院校,可能有不同)課程,實習後成為律師。但已持有非法律學士學位的同學,可循另一途徑取得律師資格,這便是先唸JD(Juris Doctor)課程。但不要因課程中有Doctor字眼而覺得這是一博士課程,事實上,課程與會計的Conversion Course相似,是另一轉制課程,讓原來持非法律學位的同學,轉入法律行業;之後再攻讀PCLL,實習後成為律師。

若真的要花一段長時間,取得律師資格,最好先想清楚自己的志向,究竟是想做會計師還是律師?在就業時,一般都不需要同時用到兩個專業資格。因此,若想成為會計師,但同時有較深法律知識的話,則可唸一個相關短期法律證書課程,在面試時,已能令僱主了解到她的專長。

請不要介意筆者太長氣,家長切勿迷信學歷,多幾項學歷只不過是入行的敲門磚。每一行成功的人士,關鍵是工作能力與態度,再進修肯定可改進工作能力。至於工作態度,知易行難;基本上離不開努力、勤力、不計較、尊重上司、包容同事等。進修是為了有更佳的就業發展,但不可本末倒置,輕視就業,反而主力取得更多學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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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美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