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恒我訴:收錢有罪?

假設,有一善長人翁,天天無條件地請某君吃飯,並請了很多年。一天,善長經濟開始拮据,於是象徵式地向某君收取1元一個飯盒。豈料,某君不但不感謝善長多年來的免費飯,更大罵他不近人情。你會如何看這位「某君」?

據聞,大受歡迎的通訊程式《WhatsApp》準備向Android用戶收取費用。有人馬上在網上「鬧爆」,甚麼「可恥」、「最終也是牟利」,還聲言會刪除該程式。筆者覺得很奇怪,《WhatsApp》本來就是要收錢的,期間它提供了一段「免費享用期」,用家好歹也享用了這免費服務多時,到現在才收取一次過8元。這8元,與那位學生手上近6,000元的手機,及每個月300、400元的月費比較,又算得上甚麼?為甚麼要鬧爆?

多得互聯網初盛行的年代,太多人為了爭取Database而提供免費服務,如電郵、交友網站、軟件工具等,很多都是零收費,再加上非法下載成行成市,大家便覺得,網上的服務要收錢就是罪,這種荒謬的思維更開始擴散到現實世界,認為人人也「老奉」要免費提供服務或福利給你。然而,假如天下萬物都是免費的話,究竟那位慈善商人可以承擔得起整個工業的人工?為甚麼付薪水給你是理所當然,別人收服務費卻是十惡不赦?

有人可能會說:「我用它的服務,就是支持它,對它也有好處。」這等於說:「你請我吃飯,你也會覺得高興的,即是你也有所得益吧!所以你應該永遠無條件請我吃飯。」樂壇就是面對着這類歪理,太多人認為「我支持你,才聽你的歌,令你的歌Hit,所以你應該免費製作給我聽!」結果,音樂圈一天一天的萎縮和式微。想永遠吃免費午餐的話,不如先問問自己:我可以永遠做義工,為人民服務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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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偉恒•導演及電台主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