握筆吃飯的我,自然也是文具愛好者,每到外地旅遊都喜歡去找當地特別的文具,譬如筆記簿,買呀買家裏就一堆,其實哪來這麼多筆記可做?都是空白放着。2、3年前去曼谷,買到當地公司設計、得到東京設計大獎的筆記簿,特殊在釘裝之處,可以完全360度打開,買的一刻興奮不已,覺得又獵到一件收藏,結果還是擱着幾年未寫過1隻字。戀物如此,想來真是罪過。
不過認識一些文具狂友人,熱烈程度比我高得多,筆記簿、筆、筆袋、檔案夾等等無一不愛。明明買到封皮優美的貴價筆記簿,還要再託人多做一個真皮套加上去,皮套又要另附裝載卡片小物的口袋,其實都是心理滿足,沒甚麼實際用途。
墨水筆迷今天還有不少。我自己寫長篇小說用墨水筆,真正拿它謀生,並非收藏家,比起他們實在自愧不如,但也很明白玩筆真的容易上癮,就算不計筆桿的工藝設計,單是書寫,每種牌子、材質和筆嘴各有個性,一旦喜歡上,買了1支又想第2支。還有墨水也講究,好像日本Pilot的特別顏色墨水系列,古雅包裝像名牌香水,還要為不同顏色改上古意盎然的名字,「月夜」、「孔雀」、「松露」、「冬柿」……等等,就算未用放在案頭已覺滿足。我自己用墨水倒也不省錢,用的是日本產的碳素墨水,不過並非為了虛榮,而是有實際原因,一是因為寫小說行文要快,碳素墨水出墨比較順暢;二是墨水顏色是真正「極黑」,寫出來的稿子影印後比較清晰;三是墨水乾後有防水作用,弄濕也不會化開,令苦心寫下的稿子報廢。
愛文具的人多少都懷舊——今天誰還耐煩拿紙筆工作?現在大紅的Moleskine筆記簿,當初成立品牌推出,宣傳重點是海明威、畢加索和梵高都曾經用過。虛榮之餘,我們這些追捧者也是神往於那厚重的歷史傳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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