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夫當關:行船與駕車

南丫島海難悲劇,正式調查還要進行一段時間,這時不宜胡亂評斷起因。只想說駕船比駕車困難,不像車子說轉彎就轉彎,出了錯的話,眼看着快要撞船也往往再來不及躲避,而且湖海也不像陸地,狀況隨時變化,夜間更不似馬路般有街燈照明,古老智慧所言非虛,行船確是險事。

不過大部分交通意外終究還是人為造成,可以避免,其中又以駕駛態度最為關鍵。以香港馬路交通為例,最可怕的其實是職業司機一種「搵食至上」的心態,為了追趕一點點時間,加上自恃每日長時間駕車技術熟練,駕駛態度非常急躁,求快之下,安全的緩衝化愈來愈減少。有些中型貨車司機更恃着車子又大又快,在馬路上欺壓其他較小汽車和電單車,製造許多不必要的危險。

筆者寫此文時身在加拿大,對香港駕駛態度的問題感受更深。香港交通永遠都是「汽車先行」,行人在馬路是二等公民,過馬路慢一點都是「阻住地球轉」,「砵」少你一下都已經給你面子——我駕車比你走得快,當然是你要讓我先走,這才「公平」!在歐美觀念則剛好相反,有車人士已經比一般民眾方便快捷了許多,故此在過路街口,汽車讓行人先過馬路是應有之義,司機更不會恃着自己駕駛「鐵塊」而去壓迫行人。香港習慣過路要先讓車子過,歐美的慣例則是司機遠遠看見有人要過馬路就主動停下禮讓,很多香港朋友包括我在這邊橫過馬路時,常常跟司機鬧出你等我過我又等你過的尷尬情形。不只行人,這邊對自行車更是保護周到,汽車遇着單車,越過它時要減速,而且規定要在距離單車至少1公尺外經過,理由是不給單車使用者增添駕駛壓力。這樣的駕駛文化,培養出來的是一種大家公平使用道路的精神,而非互相爭逐,我認為香港交通極需要朝這方向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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喬靖夫‧流行小說作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