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人時光:打格仔(3之3)

記得早前日本電視新聞,曾鋪天蓋地式報道奧姆真理教頭號通緝犯菊地直子落網的消息,看見有某電視台記者成功訪問她的鄰居,索性全程都只是拍攝受訪者的下半身,其鬼鬼祟祟般的有趣畫面設計,好像生怕她會被仇家認出,讓人啼笑皆非。

這樣的採訪手法是否矯枉過正則見仁見智,但於《日本新聞倫理綱領》中,就經常強調報業應該對人類的尊嚴給予最高的敬意,尊重個人名譽,保護個人私隱。而《新聞人良心宣言》中也列明:「尊重私人的肖像權,沒有得到當事人的同意,不能拍照或刊登當事人的肖像照。」、「對被害人、嫌疑人的家屬及相關人員的採訪要有節度。」因此,在眾多的報道中,「打格仔」現象或上述提到的拍攝手法,相信正正是為了彰顯這一類規條而產生,也反映出日本新聞工作者對守則的重視,嘗試在職業道德、個人良知,和追求新聞的欲望之間取得平衡。

讓我慨嘆的是,內地的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於2009年發布的《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》中,竟然開宗明義列明了指導思想:「中國新聞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。」要求「做到政治強、業務精、紀律嚴、作風正。」完全把守則的精神政治化,將新聞工作視為國家機器,把新聞自主、言論自由和尊重人權等基本價值擺在次位,我相信這實在有檢討和糾正的必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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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作人「日本村姑」林慧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