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人時光:打格仔(3之2)

昨日提過,兩份守則《日本新聞倫理綱領》和《新聞人良心宣言》得到業界的普遍認同,而它們所宣示的理念,正好反映出有良知的新聞從業員的普世價值,就是:「如何利用不同的傳播媒體去為富裕和平的未來盡力,支持民主社會裏國民的『知情權利』,準確而迅速地判斷真實,通過正確而公正的報道、負責任的評論去履行文化使命。」

最早期版本的《日本新聞倫理綱領》,是由「日本新聞協會」於1946年第一次頒布,於2000年作最新修訂。協會創立於1946年,是一個制訂和實踐新聞倫理的社團法人,共有單位會員132家,是日本傳媒業中最大的協會機構,具有廣泛的代表性,而且經常舉辦與新聞相關的活動,例如展覽和講座等,務求讓大眾更了解新聞倫理的精髓。

而《新聞人良心宣言》亦於2000年由「日本新聞勞動組合連合」發表。這個組織於1950年成立,是日本唯一一個新聞業界的工會組織,會員人數曾多達4萬人,並經常以社會運動的模式推廣新聞倫理。兩個組織近年不斷努力,共同關注和推廣如何實踐新聞倫理的守則,逐步讓新聞工作者的工作得到基層市民更進一步的支持、信任和認同,從而使新聞工作者的社會地位日趨穩固,讓他們的報道得到一定的公信力,得以抗衡現今資訊氾濫的網絡世界和外國新聞媒體的挑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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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作人「日本村姑」•林慧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