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蘭子一起到電台接受訪問,題目是「女人為幸福,要『猴擒』?」
「猴擒」這兩個字令我們想起些跟性有關的事情,所以我們馬上把主題改為「爭取」。
我個人認為,每當遇上自己喜歡的人和物,是絕對應該爭取的。世上沒有必然的幸福,世上所有人,即使是出生於豪門的富家子,甫出世便已豐衣足食無憂無慮,但我也總相信有些事和物,是他們必須經過努力爭取,才會得到的。女人都只不過是一般人,所以當她們希望得到幸福時,主動一點爭取又有何干?
也許有很多人會認為,女人在表達感情的渴求時,必須要保持女性應有的矜持才是正確的,但到底我們又如何界定矜持的底線?
主動跟對方聊起共同話題,又或相約一同參與大家有共同興趣的節目,其實也是主動的行為,但同時亦能保留矜持的一面。至於一些跟對方有身體接觸的動作,例如主動牽他的手、親他的嘴,甚至是跟他……呢?這便是真真正正的「猴擒」,亦是失去了女性矜持的行為,我個人並不贊成女人在尋找幸福時,要做些失掉矜持的行為,雖然「猴擒」的成功個案多的是,但絕非我稀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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糊塗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