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振英落區接受訪問,被問到會否考慮幫幫現在香港最多的「剩女」,他笑着回應說會看看政綱有何對策,很明顯只不過是說笑而已,但也令我感到十分有趣,到底政府有甚麼方法可以解決「剩女」問題?如果我是政府,我會從「剩女」三高的方向入手。
剩女第一高是年齡高,所以,任何年過35歲還沒結過婚的女人,便應受到重罰,同時,任何男人若要跟35歲以上的女人離婚,他必須交出所有財產,以保障女人日後的生活。
第二高必須正視的,是剩女學歷高的問題。所以任何大學不得收女性為學生,女生只可以到專上學院進修,從此以後,女人便永遠不會比男人的學歷高了。
至於第三高的收入高。政府必要立例管制全港女性的入息,不得高於$35,000。除此之外,所有女人皆不能擔任所有公司的管理層階級,如有發現者,公司將被罰重款。
如果以上的政策真的實行了,我想香港的「剩女」人數會馬上創新低,但女性的自殺人數便會馬上急升。
幸好,以上所說的只不過是個人幻想,如果我是梁振英,還是由我們這班「剩女」自生自滅好了,因為女人真是全世界最麻煩的東西,千萬不要插手干預我們的事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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糊塗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