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等生活:易唱難行的大道理

回到1985年,當林憶蓮在唱《愛情I Don't Know》,雲妮侯斯頓(Whitney Houston)已高唱《Greatest Love Of All》,歌詞中有一段可譯作:「我早已決意,永不要活在別人的陰影,莫管失敗,或是成功,至少我活出信念……」當時我以此為座右銘,做不做到是另一回事,反正歌曲本身就十分動聽。

時隔27年,在當林憶蓮還龍精虎猛地繼續開個唱,雲妮侯斯頓卻於上星期六突然辭世,享年48歲,超級女聲中氣十足,還是掩蓋不了內心的脆弱。歌頌大愛的《Greatest Love Of All》,竟然出於一位不自愛的歌手,真是非常諷刺,連同過往專輯內的勵志名作,淪為雲妮侯斯頓的身後笑話。

話雖如此,我對《Greatest Love Of All》的愛絲毫沒減退,正如佛家所說「依法不依人」,縱使歌手親身示範「得把口」的殘酷現實,但人生大道理本身就是「易唱難做」,未能實踐只反映人性脆弱,並不代表大道理純屬廢話。況且雲妮只是此歌翻唱者,原唱人是George Benson,68歲的他仍然老當益壯四處演出。

於1977年寫成的《Greatest Love Of All》,創作人是Michael Masser及Linda Creed,據說Creed小姐當時飽受乳癌煎熬,歌詞描寫人在逆境中自強不息、從內心找到愛與力量,正是一位患病者的夫子自道。她於1986年春天病逝,當時《Greatest Love Of All》在流行榜節節上升,全球樂迷看到的,只是歌者的健康形象,沒留意背後創作人的堅毅勇氣。

陳俊偉•旅遊飲食寫作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