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而我,表面上只有一個人,其實我看到的,和得到的,是警方搜集得來的成果,他們替我做了所有前期工作。他們講的是證據,而我可以憑感覺。此外,警察本身也有破案的壓力,來自公眾、媒體、上級、受害人家屬等等;我走單幫,來去自如,可以挑我覺得有機會破的案件。要是沒有把握的,或者要花很長時間和資源的,我根本不會接。我比警方輕鬆得多。」
破了幾起奇案,到底有甚麼心得?
「關鍵在於細心和耐性。」
有沒有話要對罪犯說?
「不管你怎樣細心,一定會留下破綻。犯案前請三思而後行,否則,我一定可以把你繩之於法。」
巫言自信滿滿道,雖然笑容滿臉,但仔細看其中竟蘊藏殺意,那道眼神之凌厲,像在我和攝影師身上打出好幾個子彈孔。
「那你呢?為甚麼要做名偵探的助手?」
死不了的我,沒有忘記林菁菁小姐,可是,她面對我們突然拋出來的題目,顯然有點驚惶失措。
「怎會問我?他才是主角啊!」林菁菁用塗了紅色指甲油的手指指向巫言。
「我也要給你發表機會啊!對我來說,你們兩個已成為一體。」我說。
「我只是想幫忙伸張正義啊!」
林菁菁小姐一直不多話,一直想辦法隱藏在名偵探的背後。問到他們兩個是不是情侶關係,兩人同時搖頭。再追問兩人會否日久生情時,兩人也馬上搖頭,一點猶豫也沒有。比起明星和助手之間的關係,他們顯然爽快也決絕得多。
訪問快要結束時,我突然心血來潮問巫言哪一起案件他印象最滿意時,他看看林菁菁,收起笑容,一臉認真道:「沒有一起案件我是滿意的。其實我最想破的,還是童年時老伯伯被殺的案件。我真希望可以回到過去,回到那一天,不只要阻止命案發生,也要把那個獨行賊繩之於法,也免他再加害其他人。不過,這事永遠不可能實現。」
名偵探的遺憾。
這是好幾年前的訪問,也是巫言和林菁菁接受的第一篇訪問。巫言特地把內容印出來,貼在牆上。
林菁菁登上網絡,在搜尋器裏用「巫言」做關鍵字,發現這篇訪問就是第一個跑出來的條目,也是最多人看到的條目。
回到過去。
她隱隱覺得有點不妥。(待續)
電郵:albertam@g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