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讀友來信
本人很想知道能成為註冊精神科護士和登記精神科護士的要求,以及日後進修有關課程的詳細資料。
答:
香港精神科的註冊護士、登記護士與普通科的註冊基本要求相同。註冊護士的註冊要求是舊制會考5科合格,中文或英文獲D級或以上(以中文教學需要中文D級,以英文教學要英文D級以上),包括1科理科並另1科獲C級。新高中學制之下,要求則是中、英文C級,通識、數學2級及另1科在Category A的科目合格。
登記護士的註冊要求,是舊制完成中學或新高中文憑5科合格,包括中、英、數及Category A 或B的2科合格。醫院的護士學校或護士課程,可能在基本註冊要求上再另加其他入學要求,但不會低過基本註冊要求。本港可註冊的護士課程包括(R:代表註冊護士培訓,E:代表登記護士培訓,C:代表登記護士轉註冊護士培訓)。
香港理工大學:高級文憑,學士;普通科、精神科,R。
香港大學:學士;普通科,R、C。
中文大學:學士、碩士;普通科,R。
香港公開大學:高級文憑,學士;普通科,精神科,R、C。
香港大學SPACE:高級文憑;普通科,C。
伊利沙伯醫院:高級文憑;普通科,R。
明愛醫院:高級文憑;普通科,R。
屯門醫院:高級文憑;普通科,R。
浸會醫院:文憑;普通科,E。
養和醫院:高級文憑;普通科,E。
仁安醫院:文憑;普通科,E。
東華學院:高級文憑;普通科,E。
以下醫院有普通科登記護士培訓:聖德肋撒醫院、九龍醫院、葛量洪醫院、尤德東區醫院、威爾斯親王醫院,聯合醫院及青山醫院有登記護士精神科培訓。選課程時已分普通科或精神科。在完成課程後向醫管局註冊。課程開課日期各有不同,需向醫院個別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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