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恒我訴:濫用歧視

某次在酒樓飲茶,鄰桌的一位茶客突然對着侍應大叫:「等了十分鐘還沒有人加水,你們是不是歧視我?」(為免被人說是歧視,所以不詳述當事人的性別及國籍)。侍應一聽到「歧視」便大驚,慌忙向茶客道歉,並馬上加茶。茶客得逞,在座位上沾沾自喜。

這個年代最氾濫的詞語莫過於「歧視」二字。男人寫異性的不是,就是「歧視女人」;不支持政府胡亂派錢,就是「歧視窮人」;在職場裏訓示年輕新人,就是「年齡歧視」。教師朋友常說:「今天的家長,看見自己的兒女成績欠佳,動輒便跑到學校質問老師:『你係咪歧視我個仔?』」大家都愛將自己標籤成弱勢社群,有甚麼得不到、或爭取不成的,便大喊「被歧視」,亦沒有人敢批評他們,因為一說出口,又會被說成是歧視別人。

當然,我們雖身處文明社會,歧視的事情的確屢見不鮮,但身為一般普羅大眾,又真的會有那麼多人特意去歧視你嗎?並不見得。反而是有人眼見社會對歧視問題愈來愈關注,便藉機騎劫「歧視」二字,變成自己的護身符。明明是自己做錯了事,只要說一聲「你歧視我」,便不用負責任,還可以變成受害者,反咬對方一口。別人善意提醒,或出於好心批評指正,又可以搬出「你歧視我」的護身符,把人家的意見扭曲為惡意批評,給自己藉口,大條道理地依然故我,不去檢討反思。

下次想大喊「你歧視我」之前,不妨先停一停,想一想,別讓歧視作為你拒絕進步、逃避現實的藉口,亦別濫用「歧視」,因為最終吃虧的,可能是你自己。

導演及電台主持

劉偉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