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我的人生真的不算太奔波。中學畢業後便當選香港小姐,拍了幾年電視劇,感到不合適,便轉投公關工作。做了兩年公關小姐,認為自己的學識不夠,便進修法律課程,在機緣巧合下投身了寫作行業,至今剛好十年。雖然寫作沒有令我致富,但也能保持平穩的生活水平,在很多人眼中已是很幸福的事,尤其每當遇上金融風暴、海嘯之類的動盪時勢,能夠保持平穩的生活,絕對是令人羨慕的。雖然只是住村屋和開輛小破車,但如沒有改變的必要,我想我是絕對會寫下去。
已說過很多次,我是個很懶的人,如果沒有必要,千萬別要我作一些大改變。每次改變,都必須經過適應期,年紀愈大,適應力愈弱,所以一直以來,即使有很多朋友鼓勵我應投身法律行業,我都是鼓不起勇氣,就是怕力不從心。天天準時回到律師事務所工作十多小時的生活,跟我現在不規律的工作時間實在有太大分別了,要是重新適應的話,我想我會感到辛苦,所以最終都是不為所動。
我想我大抵已過慣了不需定時作息的生活,要我做焯皓的經理人,絕對比要我朝九晚八到事務所工作簡單。甚麼是性格改變命運?我想我愛的自由生活,絕對是我富不起的原因,果然窮得有道理。
糊塗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