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銜上雖貴為香港城市大學創意媒體學院院長,但邵志飛(Prof. Jeffrey Shaw)更愛以藝術家的身份自居。60年代初他已着手研究媒體演進和虛擬世界如何改變藝術的發展,是第一批嘗試將2D圖像轉化為3D立體世界的藝術家。1989年他在德國發表的媒體藝術裝置《The Legible City》,讓參觀者坐上一台固定了的單車,身前的螢幕上是被轉化成英文字母的街道,風光隨腳踏車速和轉向而改變,成為虛擬世界的鼻祖。教授指:「香港的媒體藝術發展正值前所未見的好景」,是否寓意新媒體藝術是未來的走向?
邵志飛定義「藝術」是「拿新物料做的一系列實驗」,就如畫家手上的那盤油彩,因應不同質感和光度,畫出來的圖案可以傳遞不同的感覺和訊息。物料的特性如何、獲得物料的經過,都能激發出創意。
邵志飛形容「媒體」是種不斷轉變的物料:「50年前我們用靜態的圖片創作,然後發現一疊靜態圖像原來可製成動畫,於是創造了電影。到電腦的出現帶來了第二個大轉變,再後來的互聯網和電子通訊,又一次更新了創作藝術的材料。」
但凡透過跟網絡有關的材料創作的,都可稱為「新媒體藝術」,基本上有兩個特質,一為「可互動性」,參觀者都可以跟展品有某程度上的互動,發展出非單向的關係,最佳例子是電玩遊戲,操作者會與螢幕圖像互動。二為新舊的相對性,20年前互聯網是「新媒體」,但20年後就可能變成「舊媒體」,被其他創作材料所取代,所以「新媒體藝術」並沒有固定的創作塑材。
1989年左右邵志飛買了他工作上第一台電腦去處理圖像,他形容那台比現在的Xbox還要水皮的電腦,索價達美金10萬元,帶來的改變雖有限但有趣:「80年代的電腦只能做出黑白色的線,所以最初的《The Legible City》只能虛擬一片藍天。90年代開始可加多一些顏色,如幾片白雲、木頭或沙粒質感,後期又可加多一些圖片,再進一步是加插動畫和聲音資訊。」而促使一切加快的,可能是電腦遊戲的發展。
科技進步飛快,邵志飛承認媒體創作者必須緊貼科技的發展,甚至要預計未來的新科技,否則未必能達心目中的效果。「只有一樣東西不變的,就是使用者自身,創作技術可能5年一變,但好的創作概念卻是超越時空。新科技不一定代表好科技,藝術創作者要懂得衡量其社會及藝術的價值。」
城大借創意媒體學院來打造世界級的藝術中心,然而世界各地都有高質素的媒體藝術館,例如德國的卡爾斯魯厄ZKM媒體藝術中心和澳洲悉尼新南威爾斯大學的iCinema中心,兩者都是世界級結合藝術和科技的創作中心,同樣都有邵志飛參與策劃,相比外國那片鼓勵打破框框的土壤,香港有何優勝之處?
邵志飛有其獨特的觀察:「香港正經歷一個獨一無二的文化轉型,借建築角度來看,從前三幢地標中有兩幢是跟商業有關的,即滙豐和中銀總行,但未來出現的都是文化主導,如西九文化區、中環警署活化計劃以至現在的創意媒體學院等,媒體藝術發展從未有過如此美好的一刻。」像今年海洋公園哈囉喂的活動區域裏,有把影像投射到直立牆身和地面的立體設計,正是創意媒體院系有份參與的顧問工作之一,證明媒體藝術研究有其實際的經濟效益。
邵教授磨拳擦掌的表現,對有志投身藝術界的朋友來說是一種鼓舞,但中國人傳統思維是「搞藝術搵唔到食喎?」,所以他也說藝術家「最好能有保持樂觀的心理質素」,他眼見祖家澳洲近5年參觀藝術博物館的人數不斷上升,而中國幾被肯定將成世界最大的媒體藝術巿場,香港則是世界第二大的媒體藝術樞紐,故有志者,請堅持創作信念!
對比設計滙豐總行的Norman Foster,設計CMC的Daniel Libeskind對港人來說可能較陌生,但其實他是紐約世貿中心重建計劃的總規劃建築師,其作品包括柏林的猶太博物館和都柏林大運河劇院等,大有來頭。
香港出名地少人多,對比過往其他外國項目,發揮空間會否受到限制?Libeskind認為設計的好壞不在乎建築物的多少,而是建築物能否反映當地的精神、能否刺激人的五感,令不同的人各有感受。
CMC引入多項先進科技,包括首個可供學生即場進行攝製及後製的3D影院「未來電影工作室」,設有24個紅外線鏡頭的動作捕捉實驗室,不少荷里活電影如《魔戒》和《阿凡達》等都是利用此系統製作。此外還有一套由澳洲iCinema中心開發的系統AVIE,主體為一個高4呎、直徑10呎的圓柱形屏幕,令置身其中的觀眾能完全處於一個有互動性的虛擬空間。
近年已集中精力於研究工作的邵志飛,其研究範疇之一為「沉浸式可視化環境」(Immersive visualization),令邵志飛非常沉迷的這個裝置名為iDOME,亦是由他有份策劃的悉尼iCinema開發出來,以一部投影機及一塊球面鏡子組成,可把影像投射在一個半球形的天幕之上,像作品《牛頭角下邨》,攝影師蔡旭威拍下的「牛下」居民昔日生活,在iDOME展示下,令參觀者有跟他們結成好朋友的感覺。
撰文:李潤林
攝影:郭凱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