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學就業信箱:主修心理轉唸法律

W讀友來信:你好!想請教關於在外國讀法律課程的問題。我今年18歲,正在美國讀社區學院(CC),暫以心理學為主修。不過,對法律的興趣較大,打算轉系,但有以下問題:

一、香港的法律制度與美國是否不一?

二、美國修讀法律的時間很長,2年CC+2年大學+3年Law School=7年。學費貴之餘,回流香港又未必找到工作。

現想盡力考取好GPA,待CC畢業後報讀英國的大學,或嘗試報讀香港的大學。此舉可行嗎?如果不行,只好繼續留在美國,始終留美有不少好處。因為美國很多排名高的大學,可在21歲時拿到學士學位,而且已適應美國的環境與文化。

另外,應否為讀Law再花時間?始終不是容易的科目。有沒有其他可行又省時間的方法?如有的話,還在唸CC時,有甚麼要準備?如報考SAT等其他考試?

答:

在外國唸法律的香港回流生,最直接方法是完成學士學位後,在香港大學、城市大學及中文大學唸法律研究院證書PCLL課程,再通過實習成為正式獲認可的律師。然而,PCLL入學競爭高,大學本身的法律學位畢業生又有入學優勢,故不能保證回港後一定能獲PCLL取錄。一旦未獲取錄,則成為律師之路便變得困難重重。

到英國唸法律課程,儘管修讀內容與香港相似,但畢業生仍未能跳過PCLL這一關。而完成美國社區學院,可與香港副學士、高級文憑畢業生一樣申請大學的第三年,以兩年時間完成銜接學士學位。但同樣地,也是申請人多、學位少,機會一般。若不計較是否入大學資助學位,選報非資助學位,則入學機會較高。

申請本港銜接學位,不一定要有SAT。當然,若SAT成績不錯,則不妨報上,增加入學機會。

現時主修心理學,可考慮在美國完成學士學位,再於當地唸研究院以取得專業臨床或教育心理學家資格。這行需求大,無論在香港或美國,出路均甚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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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美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