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浪貓之歌:做子女也要學

我們中國人覺得孝很重要, 但孝的概念不好理解。

去拜山,我們中國人覺得是孝的表現;每月付家用,也算是孝;選擇跟爸媽一起住,也算是孝吧。問題來了,是否選擇離開爸媽,不跟爸媽一起住,就是不孝呢?

好友就是面對這個問題了,爸媽老了,有些事愈來愈固執:電視不能轉台,洗澡的時候和所需時間也有嚴格限制,朋友已經受不了。而受不了的程度已到影響生理,例如會無緣無故頭暈、睡不着、人生沒動力。

見他如此,我們做朋友的都叫他搬出來,反正他家的哥哥和姐姐也已經搬走,他爸媽應該承受得了。朋友卻說,哥哥姐姐都是結婚搬走的,理由充分,但他就連伴侶都未有,何來結婚?何來搬走?

我說,都到這個年代了,若然擔心父母,就多給一點家用,自己搬走,摩擦會少一點。他就說,只給錢卻搬走,一定背上不孝之罪名。但奇怪的是,他哥和姐,已沒再給家用,一年才回家幾遍,誰不孝很明顯吧。我跟好友說,不孝之名,不到他背。

但他總是好人,只能說他真是有孝心,不但有心,更肯出力。而且他說,忍也忍了那麼久,現在才說忍不住更加說不通,那就更不孝。

我真希望他爸爸能讀到這一欄,能跟孩子溝通,也希望做孩子的想想辦法,不要墨守成規。做父母要學,做子女的也要學。

音樂人

嘉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