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登上人氣榜(或應叫「臭氣榜」?)的食店,非中環S餐廳莫屬。她的高貴,眾所周知;她的惡死,倒出乎意料,服務態度之差,連城中潮人都忍不住口誅筆伐,曾受過S餐廳氣的朋友,飛身撲到微博以文字聲援,大有公主復仇記的意味。
S餐廳不愧是名店,她的惡,去到好盡,毫無保留得令我折服。不認得那位潮人而無意開罪,尚可勉強「判為緩刑」;明明知道那人是誰,都兜口兜面噴寸寸貢,就擺明要在他的鬍鬚臉上抽一記耳光。
事件曝光後,大家議論之餘,還像神父侵犯男童案件一樣,不斷有眾多「受害者」自動報案,當中包括愛名貴打扮、間中穿皮草的米芝蓮餐館老闆娘!如果她都被待慢,我此等外形與名氣皆零蛋的小中坑,甫踏進店或會被侍應從露台推落樓吧。
朋友說:「你估潮人和其他人狂鬧之後,S餐廳會點?」我說:「冇乜點,因為S餐廳的常客不會看潮人和其他人所寫的報章雜誌及微博,眼尾亦不見得會瞧潮人一眼。」朋友聽後,眼神失落,復仇無功。
假如S餐廳只想招呼某一小撮顧客,是其選擇,閣下能有異議嗎?自己不去送死就算了。況且,惡都是一條路線,陸羽可以惡出一個金漆招牌,可見「鐵柱磨成針」。若果有天S餐廳愈來愈多騎呢怪客貪求過癮上門「博鬧」,或會真的開始後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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