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讀友來信:你好!想請教你幾個關於到英國讀LLB的問題。我是去年會考畢業生,只有11分,英文D。放榜後,到美國交流一年,GPA有3.55,英文B+。現在打算到英國完成學士學位,先讀一年Foundation課程,再報考大學。因對法律有興趣,雖然語言水平不太好,仍想讀LLB。如果最後成績不太好,無法考進PCLL,有甚麼出路?
另外,唸法律除了做律師外,還可以有甚麼出路?還是,我應該讀其他科目如BBA LAW等與法律相關的學科?
答:
如果你很希望唸法律學士學位,則現時的計劃屬可行之路。其他分析如下:
一、現時在外國完成法律學學士學位,希望回港繼續唸法律研究院證書PCLL,以取得律師執業資格者眾。可是,提供PCLL課程的港大、城大及中大,學院本身也提供法律學士學位,故在研究學位的分配上,自然較偏重原校畢業生。至於海外回流生,除非成績較優秀或出自名校,才有較高入學機會。因此,如你想返港唸PCLL的話,亦要以此作參考。
二、萬一不能入讀PCLL,便不能在港執業。不過,所持的法律學士學位仍有非專業的學歷承認,可用以申請以學士學位作入職要求的工作,例如擔任公司內的法律顧問、從事行政工作或教授法律課程等。
三、如持有非法律學士學位,可考慮在香港唸JD,再銜接PCLL課程。以此途徑入PCLL,機會可能高於在外國完成法律學士學位後,再與本地生競爭入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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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美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