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在做警察的人談起最近的政要保安安排事宜,實在很容易觸動他們的神經。就說港大事件,他們會說政要的安全真的很重要,這就是他們的工作,不容有失。這個也不難理解,例如他們就會叫要保護的政要做「老闆」。誰是「老闆」,誰就大晒。
「老闆」這用法,我還記得小時候我爸也會這樣形容我們這班孩子。好像去酒樓點菜,那時部長還流行叫客人做老闆,於是我爸就講了句:我不是老闆,這班細路才是。爸爸總會點我們喜歡吃的,就這樣看,我們這班細路又真的是老闆,而老闆的利益總是首要。
問題來了,政要是警察的「老闆」,那我們一般普羅市民又是否警察的「老闆」?當兩個「老闆」的利益有衝突時,誰的利益比較大呢?例如我們一家人吃飯,「老闆」是我們幾個孩子,我很愛吃番茄,但我哥哥就最討厭番茄,那如果我爸就決定只聽我的,那我哥肯定會喊爸爸偏心;如是者,我爸的工作是要平衡這幾位「老闆」之間的利益,而不是只保護一個孩子的利益,凌駕其他孩子的利益。最後我爸調解,我叫番茄魚,哥哥就叫豬扒,兩全其美。
我明白左右做人總是難,也明白平衡各「老闆」的需要更難,但這就是做爸爸的工作,做警察的工作。「老闆」從來不只一個。
音樂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