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沒有想過如何「強迫」博物館收藏自己的「創作」?
昨日談及的中大藝術系畢業作品展中,另一位同學曹穎祺的《藝術館捐贈計劃──展覽》,正是把自己的作品捐贈給藝術館,並成功「強迫」了藝術館收藏,方法新穎,相當有趣。
她在一隻紙碟上用原子筆手繪了圖案,畫成一隻青花瓷碟。雖然紙碟只是用藍色原子筆畫上圖案,但像真度卻十分高,儼如一隻古董瓷碟。她把紙碟帶到藝術館,放在一些瓷器展品旁邊,令人以為是同場展出的作品。很多人參觀藝術館時,看到紙碟,只覺得有趣,連藝術館的保安員看到,也不以為然,以為紙碟是展品之一,沒有加以理會。
其後作者把紙碟寄存到藝術館的衣帽間,便自稱作品獲藝術館接受作永久保存。我對這惡作劇很是欣賞,構思頗創新,紙碟簡單得來又畫得美,讓人驚喜。只是稍嫌作品概念有很重白雙全的影子而已。
要「強迫」藝術館「收藏」自己的作品,也有其他方法。上次我去威尼斯藝術雙年展,上洗手間時,其中一個廁格沒有沖水,並在廁所板上貼上一張A4紙,上面寫着「這是我為這個雙年展所創作的作品」,算是在展館內作「暫時收藏」。當然,一沖水,作品便「灰飛湮滅」了。(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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