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恒我訴:一人做事一人當

常聽見人說「一人做事一人當」,做錯了事後,振振有詞的去告訴大家,有承擔責任與後果的勇氣和風骨。聽上去,堂而皇之,義正詞嚴,彷彿連他所犯的錯誤,也足以抵銷,本來想痛罵對方的,也立刻要改為讚嘆佩服。

然而,世上真的有「一人做事一人當」這回事嗎?如果你做了的,是天大的錯事,殺人放火、姦淫擄掠,憑你一個人,真箇擔當得起?當你口說「禍不及妻兒」,但所犯的錯誤,又真的只會影響你一個人而已?

試想想,如果有人沉淪毒海,不能自拔,受傷害的必然不只是他的身體和精神。他的父母會傷心欲絕,終日擔憂,他的一家經濟將會陷入困境,生活大受影響;而孩子呢,看見父親的壞榜樣,他即使不致有樣學樣,但可能會被其他同學排擠和取笑,心裏的陰影將會一生伴隨左右。其實,一切罪惡,包括說謊、貪婪、縱慾等等,都會有後果,而那後果,往往就是由你身邊的至親、好友,甚至整個社會來承擔。所謂「一人做事一人當」,不過是個自欺欺人的藉口,讓自己犯罪之後,威風一番,心裏好受一點而已。

聖經記載,挪亞的兒子含,看見父親醉酒後,赤身露體,大失尊嚴。含不但沒有幫助父親遮羞,反倒四處宣揚這樁醜事。結果,含的兒子迦南和之後的子孫,受到詛咒,世世代代要成為別人的奴僕。很多人問,犯錯的是含,怎麼把災禍延及含的下一代呢?其實,細心一想,不用神詛咒,含所教養出來的子孫,也會受他影響,變得自私自利、缺乏愛心,最終也是會自相殘殺,衰敗收場,這是必然的結果。與其說是詛咒,其實也是一個預言。

天下間不但沒有免費午餐,每頓「午餐」的背後,都有千千萬萬人去承擔。所以,一人做事,別以為可以由一個人去當,因為你根本擔當不起。

導演及電台主持

劉偉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