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書展的最後一天,想買書的人都應該已經去過吧;不打算去書展的,也不會關心書展何時結束。如果你有去書展,又真的買了一大堆書,應該很滿足吧。我也是個愛看書的人,最大問題就是買了書,覺得很滿足,但書買了總是無暇閱讀,究竟我是愛買書還是愛看書?
我也不知道。
所以有時我覺得,書的存在有時只是給人買,而不是給人讀的。買書本身已經是一個自我滿足的行為,書被買了,已經可以功成身退,讀不讀又是另一回事。買了書之後會讀的話,已經是Bonus了。
以往我經常買一大堆書,但最終卻沒有讀過。有些書讀了一、兩章,便擱在一旁,之後再沒有怎麼看了。因此我現在已經漸少買書,盡量以「速讀」方法看完,了解書中的核心思想,便當把書看完了。
當然,這方法並不適用於看小說,小說內容大多要逐句細味,看情節的起承轉合,領略主角的想法或心路歷程,因此一定要從頭看到尾,不能「速讀」。
然而,其他種類的書,很多都毋須順序地逐章讀,大多是圍繞着一個核心思想、幾個主題等。只要能仔細地看目錄,了解全書結構,再在每章選看一些重點,全書的脈絡便會清晰起來,這個讀書方法就是「速讀」。
「速讀」時最好一面讀,一面做筆記,把章與章之間的關係串連起來,讀起來更事半功倍。雖然「速讀」最具效率,但我並不經常使用。愛書的人就是喜歡閱讀的樂趣,要「慢讀」才能細味內容,這種滿足感不是「速讀」可以取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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