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家寫專欄,寫得特別有地位。試想想,像《Sex and the City》裏的Carrie你說多好。城中熱鬧事,她總會收到邀請,然後要帶多少人入場就指鼻哥便可。
有這些特權,代表你有很大權力。你支筆,就是你的權力來源;滿足感超大,因為你不是因為你的美、你的身材等那些維持不了多久的條件而有權力,卻是只要你一天有腦袋,一天就可以寫,權力就跟着你。
尤其身邊寫Beauty版的專欄朋友,他們可真大面子,護膚品試用不在話下,而且這些那些的品牌派對,他們總是座上客,近距離看張曼玉、林憶蓮甚至是Nicole Kidman,你說多威風。
我們這種小女人看人家,實在只懂羨慕,但原來置身其中的人卻是叫苦連天。那麼多品牌派對,品牌好用、派對好玩的固然好,但如果只為撐場,品牌言過其實的,埋沒良心又不好,但受了恩惠也不好說壞話,那你說做人多難。
而且寫的文章總是跟消費扯上關係,有時他們說心裏也不好過,甚至有罪惡感。我說好像太誇張吧,他們說,跟做廣告的人一樣,偶爾也要懺悔一下。老實說,會如此懺悔的人,我還是頭一次見。我說,家家有求,何必怪罪自己?又不是賣毒品。奇就奇在,他們說,他們不是直銷「毒品」,但就是協助推銷「毒品」了。
打工打久了,還是會想東想西,做個全職寫手也有其難處。做逍遙人,卻就要放棄點權力了。
我肯定選逍遙。
音樂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