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浪貓之歌:又是「自取滅亡」?

昨天說,女生私自把感情浮面,宣示對男友的主權,男的往往說這是「自取滅亡」。那女生私自宣布分手呢?結果彷彿又是「自取滅亡」。

最近有女藝人就這樣做了,單方面向外宣布分手,分手原因不詳,惹來許多猜測,但彷彿都是說女生的不是。一說女生有第三者,二說女生懷孕了,把女生逼到牆角。原來分手,也要男生主動宣布的。

問題是,分手的狀況很不一樣。分手可以是其中有人到處留情,很是難受;也可以是最老土的因了解而分開,沒有誰錯誰對。誰先說分手,不代表就是那邊錯。而且誰先說分手,跟誰宣布分手也是兩回事。我們不知內情的,實在不會明白。

最冤枉的情節是,先是男生錯了,卻又不肯說分手,女的忍無可忍,於是先說分手;男生怕丟臉,也可以是以為有復合機會,於是就是不肯對外宣布,最後女生不想拖拖拉拉了,先下手為強,為的也是大家好;但女生先宣布,彷彿就是水性楊花。而且如果手早分了,男女都有機會遇上新戀情,難道誰先有新,誰就是錯?

問題或許也不會那麼簡單,男的或許不想家人朋友擔心,於是先不宣布,想等自己心理有準備才說;反過來說,女的或許想告訴大家,一段讓人擔心的關係終於結束了,宣布出來就是要讓家人朋友不用再為自己牽掛了,她會好好活下去。如是者,誰都沒有錯,雙方都是善意的。

別只怪女人好嗎?這是甚麼年代呢?

音樂人

嘉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