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朋友說,每個人心裏都有一個隱蔽的人存在,每次想起,都會像舊傷口般隱隱作痛。
問了另一個朋友如何看這句話,她簡單的回應:「即是放不低吧!」放不低的人,在我眼中一般都是愚蠢的,因為他們的理智鬥不過感情;但話分兩邊說,要是感情能理智地處理,人便不用擁有兩邊腦袋,一邊管理感情,另一邊管理邏輯上的事了。
而事實上,相信不只是我,還有很多很多其他人都會聽過一句話,說「結婚的往往都不是最愛的一個」,為甚麼要跟一個不是最愛的人生活在一起?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原因,說到底又不是緣分的安排?
能夠相識相遇,是一種緣,能否牽手走進教堂,成為合法夫婦,是有沒有分。誰能跟我有緣又有分的,便是最終留在身邊的一個。至於心中隱蔽的一個即使有多麼的愛,也因為沒有分而不能在一起。
雖然不能與最愛長相廝守是種遺憾,但總是有別的原因令這段情不能開花結果。每個人有自由決定跟誰結婚,而這個年代也很少有盲婚啞嫁了,既然作出的決定是自主的,也就應接受這個遺憾。
或者,就如一首經典金曲內的歌詞所說「有時,激情捉喺手裏面,會化為灰燼,反而藏喺心底,可以歷久常新……」
糊塗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