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給《婦女與社會》講課,課題是「傳媒的渲染力」,我有無盡的感受要跟大家分享。
身為天天寫稿(雖然只是副刊)的我,其實也是傳媒的一分子。所以在我們而言,要發出甚麼信息給讀者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。即使不是天天寫令人看過後感到獲益良多的文章,也不應寫一些顛倒是非、有違常理的事吧!
就以「小三」的興起為例,我不是又要找機會罵「小三」,只不過明明做「小三」是不對的事,要不是某一撮在媒體寫文章的人把「小三」美化了,又怎會有小三的潮流?
又以近日有關我的一篇報道為例:因為逛家具店時被偷拍了,於是圖文並茂的描述我當時的情況。說我「慳家」看的是減價貨品,A小姐一看見這些圖片便馬上大叫「這店的貨品是很貴的」,即使減了也不便宜,所以我真不知算不算慳。此外,文中又說我取出電話計算貨品減價後的價錢,但事實是我在回短訊,不是計算甚麼價錢。雖然整篇報道都是善意的,又雖然報道只不過是一宗閒事,但卻是個好例證,說明傳媒的報道,尤其不涉及新聞成分的,跟事實往往會有很大的出入。所以身為一個精明的讀者,絕對要有基本的分析能力呀!
糊塗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