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約朋友到W酒店吃Sunday Brunch,其中兩人開始了「短褲季度」,我便特意通知他們:「酒店話着短褲冇問題。」怎料朋友S再問:「可以着拖鞋嗎?」我一時語塞,然後回答:「我冇問得咁盡喎……」
Dress Down潮流一流行,便沒有回頭之路,相信除了半島酒店堅持到底,要求男賓全部長褲上陣(對海外遊客或放寬一點),其餘業界都接受,只要閣下不是穿泳褲就可以。只是,人字拖,酒店界有沒有指引?女生露腳趾,等於露肩或露乳溝,是多麼的天經地義,穿上有型有款的品牌涼鞋,更予人Sexy之感。但男人穿人字拖,公然展示那些肥大、粗糙、欠缺修護和保養的赤裸露趾,不見得是最合大眾胃口的畫面(戀腳狂者除外),更遑論要進入大雅之堂。是的,世間充滿不甚公平的歧視。男人要穿黑色禮服,女人可以低胸落膊再露背;男人以密實為主,女人卻以露肉為重。平機會可願處理這宗個案?
當然,我有幾Out都知道,人字拖是夏日最In潮物,多得Havaianas、Roxy等牌子,將人字拖由街坊裝推上潮流高峰,Havaianas尤其有口皆碑,鮮艷的顏色、柔韌有彈性的質料、不刮腳趾縫的「人字帶」、沒有發出「噠噠聲」的貼腳底設計,的確使人字拖「升呢」,成為耐用而適合配襯的時裝Accessory。只是,像我這種「無趾匪類」,面對着彌敦道沙塵滾滾、銅鑼灣人頭湧湧,難道還甘願冒着污糟與被踩的危險?算了,我穿上鞋,去半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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