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pen Ray手記:車速減至30km/h可行嗎?

據統計顯示,香港在過去10年,有超過4萬人在交通意外中死傷,當中逾半死者為行人。因此,上星期有專業團體建議政府,把一般街道的時速限制由50公里減至30公里。他們引述外國研究指出,把時速限制降至30公里,車禍意外死亡率可由四至八成半,大幅減至5%。

如果你有每日留意收音機的交通消息,你會發現香港每日都有交通意外。我數月前遇上嚴重交通意外,全車報銷,排期一個多月才落口供。我問警察哥哥為何落口供也要排這麼久,他笑說:「呢條公路日日都有撞車,全香港日日都有車禍發生,我疊意外報告文件成呎厚,邊有做得咁快。」

交通系統是很多市民賴以維生的一個基本運輸系統,但這系統已發展成一個每年會導致4,000名香港人死傷的系統,是否有檢討的必要?

汽車和道路系統概念在外國引入,但外國相對車少路闊,大部分地方行車較疏落,意外較少會發生。同一系統照搬到人多擠逼的香港後,未必完全適用。

其他運輸系統如港鐵、火車、電車,甚至飛機等,絕不會一年導致數千人死傷。如果香港的道路交通系統已發展到經常發生車禍,每年死傷數以千計,為市民的安全着想,極端的做法可能是完全停用道路系統。當然,完全停用道路相信難以實行,但限速30公里卻絕對可行。如此低速行車,對司機來說可能甚為不便,相信也難以規管執行,但這卻是減少交通意外的一個好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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鍾偉民(Ra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