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恒我訴:約會自己

這是期待已久的星期天,早於10日前,就已在日程表上打了個大交叉,騰出了一整天,不安排任何工作,朋友邀約,親戚聚會,通通推卻:「我有重要約會。」的確,那是一個很重要的約會,我約了自己。

約自己做甚麼?首先,到兒時最愛的餐廳,吃了一個「菠蘿油」,嘗了一杯熱奶茶;然後花數小時,走遍香港各「二手唱片店」,尋找那幾張心儀已久,但幾乎已絕版的專輯;沿途,吃盡最愛的街頭小吃,雞蛋仔、煎釀三寶、芝士腸、牛雜……管它是熱氣還是膽固醇高,總之愛甚麼便吃甚麼;跟着,又到了書店闖蕩一下,沐浴在浩瀚的字海裏;黃昏時登上天星小輪,迎着海風,看着閃閃的海浪,非常寫意。就這樣和自己過了一天,花費不多,所作的也沒有甚麼特別,不過,全部都是自己愛做的事。帶自己去消遣,讓自己快樂,「約會」之後,真的「自我感覺良好」。

聖經時常強調我們應「愛人如己」,當中包含了「愛別人」及「愛自己」。只是,有些人愛己不愛人,亦有很多人只懂待人好,卻不懂愛自己──只顧體諒他人感受,給別人最好的,為對方製造驚喜,卻偏偏冷落和苦待了自己。最後,就是發現自己活得不快樂,甚至突然向身邊的人埋怨:「為何你不能待我好一點?」、「你可以令我快樂些嗎?」

想起王菲的《給自己的情書》:「自己都不愛,怎可相愛,怎麼可給愛人好處?」為了好好的愛別人,我們便要先學懂愛好自己。嘗試約會一下自己,就如尊重愛人一樣,事前問問自己想看甚麼、吃甚麼、做甚麼,然後享受一下「獨樂樂」的滋味,你一定也會深深感受到「被愛」的感覺。

導演及電台主持

劉偉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