亂打主意:災難財

發災難財有甚麼不妥?只要沒有人拘捕你,做越界的事,就不是問題。日本地震、海嘯及核危機三管齊下,跨國機構的外籍高層員工逃亡,香港成為他們其中一個避難港,於是,我們偉大的入境處就在日本災後3星期內便接獲270宗外籍高層員工來港的簽證。入境處的職員不知何故,好端端的高調開了一個記者會,說他們「為爭取這批人才來港發展,該處特事特辦,由以往審批需時4至6個星期縮短至2天。」

細看電視新聞,哦,真相大白,原來是新官上任三把火。新任入境處處長陳國基在記者會說,這批申請來港簽證的人,包括公司行政總監、證券分析師等專業人士,月薪介乎10萬至20萬港元。從政府的角度看,當然要叫他們來,畢竟他們是很好的「稅金來源」,況且正如陳處長所言:「日本人在香港大部分都奉公守法。」香港當然要在這個時候發一點「災難財」,好等他們來港「發展」,「避免人才流失到其他地區」。當香港盲搶鹽的時候,消委員向傳媒說「不要發災難財。」呃?香港政府不是在做同樣的事嗎?只要制度容許,原來程序、機制,都是死的。

也許,也許我不應該再感到奇怪。畢竟在香港,起發水樓,偷實用面積沒有罪;發展商在美孚偷小業主的地積比率就叫合法。2011年首3個月就有6個流動小販因「售賣不足秤栗子或番薯」,承認犯法,被判罰款五百元至三千元不等。當賣樓呃秤等如致富之道,香港人大多會說一句:「香港啲樓係咁o架啦。」當賣栗子呃秤都會得到海關和香港政府化驗所「證實」你呃秤從而罰錢,你得發現一件事,在香港 It's fine to be bad, just you are big enough(做衰嘢冇緊要,最緊要你夠大)。

這就是自由市場的真義。

讀\說書人

健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