亂打主意:製造讀品

書展的準備又開始了。一年一度,身為香港作家,我知道有甚麼本分要守。每年,書展前後都會跟不同的編輯開會。編輯們坐在我面前,都會本能地問我一條問題:「你可以安分守己的寫一本暢銷書嗎?」

2007年出第一本書,直至今年,五年了。書賣得不過不失,需要讀者支持。我堅持,「書」應該帶有一點知識,讀者讀完會知道一些他們不知道的事,而不光只是娛樂性的「讀品」。

甚麼叫「純粹娛樂」的毒草呢?比方說,有編輯曾經對我說:「你的《健吾收音機》我讀了,你寫得很有野心,很想試用村上春樹的風格,但對香港讀者來說也許太深了,而且太多字。現在一本小說十萬字,太厚了,成本太高,出版社很難賺錢。你可以寫少一點,而且多一點『金句』好嗎?」我聽着編輯的忠言,雖然他抬舉我抄村上春樹,我也不知道如何回應──究竟用十萬字說幾個故事,是太多抑或太少?我的書金句仍不夠多嗎?抑或是整本也是那種:「有一個人你一直在等他,他卻忘了你。有一個人你好恨他,恨他是為了甚麼?是因為他放棄你?有一個人教會你如何愛,他再不愛你了。有一個人你明知他不再屬於你,卻忍不住把他用來回味再回味,有一個人……你發現這一個人你很愛他,他卻不愛你了?」

你要的金句,是不是這些?我在金鐘的Cova咖啡廳,不慍不火的問那位編輯。她說:「對!就是這些!現在的讀者就是要這些。你要明白,這些書是給沒有戀愛,不再戀愛,已經放棄戀愛的人讀的。在香港這些讀者的市場很大。」我定一定神,接不上話。也許香港只需要金句,沒有金句,書就沒有價值了。也許,也許我們沒有也許,只有這些。

讀\說書人

健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