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都說,要找餐廳,會看食評網。因為「專業」的傳媒人收錢寫字,所有餐廳介紹都是廣告。廣告,就不真實。只有在網上的電子街市佬街市婆那些潑婦罵街,才是活生生血淋淋的現實。
有一次,朋友想我和他去試食東京都非常有名的米芝蓮星級拉麵店。我上食評網找地址,不小心看了客人留下的評語。有一則說一個客人,本來想點平價75大洋的午餐(餐廳叫Healthy Set),侍應說沒有。結果,點了梅鹽拉麵,140大洋,吃罷連同一肚氣就往網上發射,說麵OK、叉燒太肥、湯又微暖。總結:冇下次。上上下下幾十個笑臉的回應,麵店任何人也沒有回覆,就只有這喊臉客人得到了麵店的Managing Director的青睞。這位大碌柴對這位網民說:「……經理會就此事跟進,在陪訓方面更加努力……」他很認真,所以他應知道那是培訓,不是陪訓。雖然我們都知道陪訓比培訓更易賺錢。
大碌柴還說:「令你有不愉快的經歷,我們深感抱歉。如果你不介意,希望你多給我們一個機會,讓你對我們改觀!因為我們一向非常認真,所以如果因一次的錯誤而損失了一位客人,實屬可惜。請致電本店,直接聯絡經理Jack,或留Message給我本人,好讓我們安排一個妥善的方法,可令你再次有一個好的MIST經驗!」
哈哈,如果我是小孩子,看完這些東西,我會得到甚麼結論?在香港,發爛渣的鳥兒有免費麵吃。Jack啊Jack,下次我又在食評網發爛渣,別忘了回覆我囉。
讀\說書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