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一天下午,看到一個老前輩在兒童節目中教各位兒童《弟子規》。當中,前輩藝人總是在教《入則孝》一節:「父母呼、應勿緩、父母命、行勿懶;父母教、須敬聽、父母責、須順承……」
我聽得耳都側了。皆因之前學生跟我說了一個故事。她書讀得不錯,是典型的香港學生──把試考好,入了大學,成為專業人士。但她不喜歡她的專業,總是覺得別人在做喜歡的工作,自己就一天一天的回自己不喜歡的工作間。
「其實我很想做自己想做的事。但是,你不可以想像,這個世界總有些母親會說些那麼令人傷心的話。」學生的母親,有一段失敗的婚姻,沒有事業。除了一對子女,她甚麼都沒有了。「你有沒有辦法想像,為甚麼有一個母親會對自己的女兒說:『我寧願讀得成書的是你的弟弟,而不是你』。她說男人一定要靠自己,她寧願讀不成書的是我,不是他。她覺得,女孩子可以嫁人,可以有第二次機會。我弟弟找不到長工,總叫他要好好的找,找自己喜歡的。他有一點不滿意就辭工,她(母親)從不責罵,卻多次的在我男朋友面前說,要娶我就要負養她的責任。又對我說,對自己家人不好的男人,不要也罷。我想,我的男朋友一個一個跟我分手,就是因為她總給別人太多的壓力。」
父母命,行勿懶;父母責,行勿懶。父母把孩子生出來之後,他們就有權利去叫孩子做這做那。他們隨便的給人生命,同時給人煩惱,給人壓力。他賦予我們生命,我們就沒有資格質疑他們的心地。做人家孩子的,不要問,只要孝。
一家人,即使父母說的話多麼的令人痛心,都應相親相愛,對不對?
讀\說書人